相信大家都在古装剧中看到过这样的情节,皇上驾崩前要立遗嘱,确定皇位的继承人。或者在影视剧中,豪门老爷离世前要交代好家产如何分配。这中间本质上都是对生前的一些所有物交代后续的安排。
但是,现代人由于网络的高度发达,许多所属物都开始转变为网络的虚拟账号,比如社交有微信,财产有支付宝,娱乐有游戏账号。这些看似无形的数字化资产,一旦用户离世,那么这些资产是否同样能够被继承呢?
对于这个人们越来越关注的话题,央视 CCTV2 也是进行了报道。
节目组经过采访调查,普遍认为这些虚拟财产生前都属于用户个人,所以都理应由其家属等继承。
这些观点中提到,虚拟财产例如微信、支付宝中的余额,理财产品等投入的钱财都应该归家属所有,不能因为本人意外没了而便宜了互联网公司。而像网络游戏中也不乏一些充值的虚拟财产,甚至一些微博等网络账号也应该可以继承。
从皮皮君的角度来看,觉得是挺有道理的,主要有以下几点考量:
1、关于网络余额,像微信余额,这个实际上是可流通的货币,本质上和存银行的钱是一个概念。这个是毋庸置疑理当可以继承的。
2、关于游戏账号,一些资深玩家应该知道某些账号是非常值钱的,贵的甚至能卖上万块都是有的,这些如果拿来出售也是一笔不小的资产,如果随随便便给游戏平台回收了这就有点坑爹了。
3、关于社交账号,皮皮君个人认为还是有很大的价值来继承的,如果是一个微博大 V 的自媒体账号,或者是 B 站百万粉丝的 UP 主账号,还有什么抖音等小视频平台的账号,能创造的收益是非常大的。这种账号为什么不给自己家属继承,而便宜别人呢?
那么网络遗产具体涵盖了哪些方面呢?网络遗产是指被继承人逝去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、财产,包括账号、密码、图文、语音视频、虚拟货币、网络店铺、游戏装备等,统称为数字遗产。
业内人士认为,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,比如网络理财、余额宝以及作品版权、游戏币等,应可继承。而电子邮箱、微信、微博社交、游戏账号等网络资产,因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都是私密性的,属于用户隐私,不可继承。
这我就笑了,你说这是用户隐私,你有问过用户本人吗?
某人有一个价值 1 万的游戏账号,不给家人留着,难道带到地下去?这个说法可能有些偏激了,但是皮皮君认为实际情况复杂的多,虽然诸如社交账号确实可能有私密的成分,但如果是一个用来引流的自媒体账号,那么它完全就是网络资产性质的,不能一概而论。
关于网络遗产继承这一部分,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呢?通过支付宝客服了解到,支付宝账号目前是不支持继承的,但是账户里面如果说是有资金的话,提供到相应的证件,支付宝这边可以把资金给处理掉。需要提供的证件有第一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、第一继承人与账户持有人的关系证明、账户持有人的死亡证明书。
目前,国家对于网络遗产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,法律界也没有定论。网络资产的全面继承还有待时日,业内人士建议,在目前情况下,用户可以把互联网上的个人账号、密码等写入实体遗嘱当中,来保护个人利益不受侵犯。
当然,皮皮君也是希望能够尽快出台一些法律法规,对于现在越来越贴近生活的网络遗产进行明确的界定。
你希望你的游戏账号未来给你的子女来继承吗?